该耐火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公称通径不小于 100 mm软管组件。要求软管组件在规定的试验台上施加一段时间火焰后,甚至在承受试验压力时,软管组件具有连续紧密性。试验介质只允许是水。 为确保在试验期间如果软管破损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和试验台的最大安全,禁止使用易燃试验介质。下面大家就来学习下具体的试验程序及方法。
1、试件及试件制备
作为试件的软管组件的软管长度应不小于500 mm。
试验台上的指挥者和操编辑应同意试验中所予采用的装配型式。
根据要求,试件可能会进行带防火套管和不带防火套管的试验。不带防火套管的试验用字母B表示,带防火套管的试验用字母F表示。
试验前,试件应在室温下保存24 h。
2、试件数量
相同结构的软管组件应至少取公称通径最小、中等、最大的三个进行试验。
3、试验性能
3.1 试件安装
试件应安装在试验台上,燃烧器末端延伸并超出软管配件至少20mm,以使配件能完全被火焰包围(见图1)。
试件应位于燃烧器表面上方的正中位置(见图 1 - 单位为毫米)。
1——试件;2——燃烧器;3——燃烧器宽度。
图 1 试件布置
3.2 燃烧器宽度
为确保火焰包住试件,燃烧器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燃烧器宽度(单位为毫米)
3.3 准备
安装之后,为了尽可能排出试件内的空气,试件应用试验介质至少灌洗 1 min。
3.4 测量值和测量点
下列测量值应在图 2 所示的测量点测定:
——测量点 1 和 2 处的水温;
——测量点 3 和 4 处的火焰温度;
——水流速度;
——施加火焰时,试件内部压力。
A——流向;B——套管中心;C——燃烧器。
图 2 温度测量点
3.5 施加火焰时的温度
试验持续时间应从试件达到试验温度(火焰温度),即两个测量点的温度都达到试验温度时开始计算。
按照表 2 对温度进行观测。为确保水流温度,应适当控制流速。
表 2 温度
3.6 施加火焰期间的压力
试件应能承受试验规定的工作压力(5±0.2)bar。
注:工作压力的偏差应协商一致。
3.7 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持续时间为 30 min。当试件完全暴露在试验温度(火焰温度)下时开始试验,两个测量点的温度都应达到表 2 的规定。
注:试验持续时间的偏差应协商一致。
3.8 施加火焰结束后的压力
施加火焰后,试件应在室温下施加按软管/软管组件标准或其他技术标准规定的试验压力2 min。
4、评定
施加火焰后,试件承受试验压力时仍能保持紧密性,则认为试验合格。
当某一试件不合格时,应取与不合格试件相同公称通径的两个试件重做试验。重做试验时,如果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认为用于试验的软管组件不合格。
如果全部试件成功通过试验,则用于试验的软管组件应予认可,亦即,从公称通径最小到最大均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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